YY 0607-2007 医用电气除下列章条外,GB 9706.1一1995《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》的该章适用。1.1适用范围
增加:
本专用标准规定了 2.1.101 所定义的用于理医学实的神经和肌肉(以下简称器)的安全要求。
但不包下列设备:
一用于植人的或与被植人电极连接的仪器;
一用于脑刺激用的设备(如电治疗设备);
一用神经病学研究的设备;
一心脏起搏器(部分适用于IEC 60601-2-31);
—体戴式设备;
—用于外科手术时用的刺激器:
—用于诱发反应诊断的设备(适用于 IEC 60601-2-40);
—用于肌电图设备(适用于 IEC 60601-2-40);
—心脏除颤设备:
—用于仅仅是减痛的经皮式神经和肌肉刺激器。